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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执一词 专家争论南京电信“按流量计费” [通信] |
| 南方日报 |
| 2006-10-30 15:49:00 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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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由
在经过“充分酝酿”之后,南京电信宽带按流量计费方案近日正式出炉并开始实施,这也是国内宽带运营商首次公开正式实行宽带按流量计费。这一方案此前曾在全国范围内引起轩然大波。
传统的宽带计费方式是按照上网的时间长短来收费的。而在这个按流量计费的资费标准中,最便宜的一档月资费为80元,下行最高速率为1M,并限定每月上网流量15GB,超过15GB的部分按照0.01元/MB计费。
专家观点
正方
符合公平原则大势所趋——钟辉宇
合适的商业模式才是推动新技术的最大动力,宽带按流量计费乃大势所趋。
一是符合以成本为基础定价的公平原则。
按使用量收费对买方和卖方都是公平合理的,用量大的用户消耗的资源多一些,就应该多交一些费用。就像谁家用电比较多,就应该多交电费。假如用电不限量包月,也就是不管你用多少电,每个月电费都一样。电力公司为了至少保本,电费就会设在一个中间值,就会出现用量大的用户赚了,而用量小的用户亏了。这也意味着用量大的用户产生的成本由用量小的用户来承担,显然是不公平的。
二是不限流量包月适用于宽带的起步阶段,宽带进入高速发展阶段需要计费差异化。
在宽带的起步阶段,缺乏足够的宽带应用,不限流量包月的收费模式鼓励用户尝试各种新的应用而不需担心流量,对于推动宽带应用的发展是有利的。而更重要的是,在这个阶段,由于宽带应用少,用户的流量也相对较少,不同用户之间的使用量差异也不大,每个用户消耗的资源和产生的成本相对接近,不存在不公平。
当宽带应用越来越多的时候,每个用户的宽带应用都各有不同。由于每种应用对网络资源的消耗不一,这样造成不同用户产生的成本差异拉大。比如一个平时上网只是查邮件看新闻的网民,和一个每天热衷于下载电影的网民,如果粗略假设前者一个月的流量是1G,后者是100G,那么两人的使用流量可能相差百倍。向这两人收取相同的费用显然是不合理的,除非价格足够高,两者都能保持暴利。
三是合适的商业模式才是推动新技术的最大动力,按流量计费有利于P2P的发展。
没有电信运营商的支持,P2P的发展会很坎坷。即使国内现在没有公开禁止基于P2P的BT下载或电驴,但据我所知,一些运营商对P2P端口进行流量控制或其他的小动作是肯定有的。有宽带运营商告诉我,不限P2P流量的话,他们曾测到3%的用户占用了70%-90%的出口带宽,其他用户当然会觉得宽带不宽了。对于欲壑难填的P2P下载,光扩出口肯定是不够的。
我们既不要骂运营商阻止技术进步,也不要想到P2P就只想到封杀还是开放,尝试去寻找合适的商业模式才是最重要的。因为,合适的商业模式才是推动新技术的最大动力。
四是增加按流量计费,可以创造更丰富灵活的商业模式。
以英国电信为例,从2005年开始,对于个人用户,提供1G)15G30G不同的流量包月。个人用户如需不限流量的包月服务,也可选择商业用户的不限流量套餐,当然,价格会更高一些。
同时,英国电信对不同网络应用的流量进行识别和管理,如区分VoIP、Web浏览、音乐下载、视频流或P2P流量等服务,并能够控制每项服务对每个用户的质量,可产生更丰富灵活的商业模式。宽带应否按流量计费引发全国性讨论(3)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31日 11:53
反方
忽视用户体验将导致“双输” ——吴潇
按流量收费的做法已经开始在南京试点,仔细思量,这不能单单理解为是一个电信运营商的资费政策问题,更是反映了一个企业的经营思路的问题。
按流量收费的观点有一定数量的支持者,若是采访他们的意见,定然会有很多论据来对此观点进行支持,显而易见的可以随手拈来,比如:节约网络资源,提高带宽利用率;为那些小流量用户降低网络使用费等等,甚至“多用多收,少用少收”的貌似公理的标语式论调也会出现。
但是,若是结合信息技术的发展和用户体验两个要点来思考的话,就会发现任何的理论都无法反驳对此种收费方式的反对意见。
首先,技术的发展要求在通信市场上淡化甚至取消流量的概念。目前的互联网接入收费方式中,鲜有运营商是按照流量来制定价格策略的,最接近此种方法的是按带宽来收费的做法。但是,随着技术的发展,FTTH等技术的广泛普及必将淡化流量的概念,因为在未来的市场中,大部分的信息和所有的终端都是支持大流量的,以流量作为衡量网络的标准,必将使企业丧失 竞争力。
其次,也是最主要的——按流量收费会严重影响客户的上网体验。笔者在学校的时候曾经有过按流量上网的体验。当时学校进驻了一家互联网接入提供商,以0.01元/M的价格为大家提供服务,为了节省上网费用,我们纷纷在IE上作了不显示图片、不放映流媒体等设置,仅仅获取那些确实对自己有直接用处的文本信息。结果很快就发现这种小心翼翼的信息获取方式虽然节省了一部分上网费用,但是从效果上严重影响了自己的体验,最终这家接入商由于这种限制消费的收费方式导致利润微薄,被淘汰出校园。
结合笔者的经历,不难想象在电信按流量收费之后很多用户也会采取种种方法来减少上网时产生的流量,这一方面肯定会限制网上内容的消费,也一定会影响客户的体验效果,最终造成运营商和客户的“双输”。
综上所述,按流量收费的方式肯定会影响到网上增值业务的使用和发展,也会严重影响到客户的上网体验,与中国电信综合信息业务服务提供商的发展方向是相悖的。
第三方
电信应多拓展增值服务——绎明宇
我认为电信如果试验推广新的收费模式,不能用一句话来评说它的好坏。从电信公司的角度来考虑,这样的试验和做法有一定的合理性。因为现在所有的宽带运营商都没有采用流量计算制,不是包月制就是计时制。
如果用户发现流量收费比以前的费用要低,那肯定是举双手双脚赞成的;如果价格高出许多,那就另当别论了。
事实上,目前电信公司大部分还停滞在接入业务(典型的就是ADSL包月制),这种收益是相对固定的。电信公司应该多做一些增值服务的业务,当然,主要是提供平台,而不是包揽应用的开发。那么,电信如何与增值服务商进行利益分成呢?流量就是一个最合理的最可控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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